第二卷 扫八荒,老天逆我叫他亡 第九百七十七章 等啊等啊等啊……
唐风踏上了前往天秀宗的道路,与欧阳羽一战之后,他对御神总算有了些了解。
神兵,这让人眼热的字眼,如今就藏匿与唐风的丹田之中,与他融为了一体。动用御神,就等于是把自己当成一把弓,骨为弓身,筋为弦,人是弓,弓也是人。
御神一击,威力及其强大,便是欧阳羽刚领悟的天剑也防守不住。但是相应地,唐风使用御神,也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至少现在感觉起来,一身的骨头和经脉都有些隐隐做疼,罡气消耗倒不算太多,至少比施展无级惊芒剑需要的罡气少了一倍有余。
孰优孰劣说不清楚,不过唐风知道,在短时间内恐怕是不能多次使用御神的,否则即便是以自己的身体素质,也有些承受不住。
三次!这是唐风推断出来的最理想的次数,一场战斗中动用三次御神,既不足以把自己累垮,也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御神的作用。
知道使用御神的弊端之后,唐风也一阵唏嘘不已,这幸亏是自己收服了御神,若是换成另外的人,恐怕即便收服了也不敢胡乱使用,在肉身没被淬炼到极限之前,即便是灵阶高手动用它也得付出极大的代价,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御神拖累成残废之身。
使用御神带来的不适感足足过了一天才彻底消失,此时唐风也已经到了李唐帝国北面的一座城池中。
在这座城池中稍事歇息了半日,唐风倒听到一些有趣的传闻。
江湖之中,每一天都有许多后起之秀涌现出来,博下莫大的名头,在这些年轻人当中,大部分的人只能风光一时便沉寂下去,但是极少数幸运儿却能经历大浪淘沙,以自己的实力越战越勇,名头也越来越大。
唐风本身无疑就是后面一种人。
当年刚出道的时候,以一己之力,在天秀宗外挡下巨剑门三千五百人马,尽屠之,传言虽有夸大其词的成分,可正因为这一战,唐风的名头才彻底在江湖上响亮起来,到如今,整个天罡大陆怕是无人不知晓唐风的名字。
时势造英雄,英雄应时势!
唐风在这座城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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