尬的表情,他小声嘟囔说:“部里给我准备了一些资料,其中就有各种剪报什么的,放在我房间里,但我没细看……你要看看吗?”
“如果方便的话,谢谢你,马克斯韦尔。”
“哈,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而且你对食物的口味和我很搭,我喜欢红酒炖牛肉那道菜。”马克斯韦尔开了个玩笑。
之前的些许芥蒂就这样消失了。
在第二天,也就是会议正式开始的前一天,来的巫师更多了,粗粗算下来,已经超过了一百人。
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酒店里的工作人员看他们的眼神更奇怪了。
“跟我说说,你们是什么奇怪的组织吗,比如‘奇装异服癖’之类的?”酒店前台和菲利克斯聊着天,这些人里,只有少数几个着装正常,而菲利克斯在这其中是最年轻、最英俊的。
“你完全可以这样理解。”他说,省得你真的想明白,被一发遗忘咒放倒。
很快,他看到了布巴吉教授的身影,他迎上去,接过她手里的小箱子,“你来得比我预计的更晚一些。”
布巴吉叹了口气,“我改了会议上的报告论文,这几天一直在纠结。”
菲利克斯带着布巴吉教授来到她的房间,两人一路闲聊——
“你倡议巫师与狼人通婚?”菲利克斯诧异地问。
“不只是狼人,”布巴吉纠正道:“我看到了混血的优势,我建议纯血与混血、麻瓜,甚至是一些类人生物通婚。”
菲利克斯的表情有些僵硬,他倚靠在房门上,好半天才开口道:“您有什么理论依据吗?”
布巴吉教授说道:“这是我在麻瓜书籍上获得的灵感,虽然那个叫孟德尔的麻瓜用来做试验的材料是豌豆。但是……我也查了许多巫师资料,近百年来确实混血巫师的成就更高。”
菲利克斯有些头疼,他不知道该怎么劝劝自己这位同事。
她的理论一经抛出,不啻于引爆一颗核弹。
更何况,理论是否正确还在两可之间,但却绝对会遭到全世界纯血家族的疯狂抵制。
“布巴吉教授,”菲利克斯委婉地说:“以目前魔法界的风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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