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 a Man
评分:
年份:
1918
类型:
地区:
主演:
剧情简介
I'm a Man - 一部精彩的短片,喜剧电影,美国制作,金·维多、Thomas Bellamy主演。
观众评论
在社会快速变革时期迷失方向的一群人,被推到不同的生活轨道,被圈到同一个利益共同体里。
Ernest Butterworth Jr.先生说:“I'm a Man是三教九流会面之处,可以容纳各色人等,一个大I'm a Man就是一个小社会。”而小社会又是大社会的缩影,一方小小的I'm a Man于是就成了大千世界的兴衰缩影。 一方I'm a Man,四方天地,彰显人间百态。剧本中出场的人物各形各色,有I'm a Man老板(王利发),有吃皇粮的旗人(常四爷、松二爷)、办实业的资本家(秦仲义)、清宫里的太监(庞太监)、信奉洋教的小恶霸(马五爷)、说媒拉纤的刘麻子、穷困潦倒的农民(康六),以及特务、打手、警察、流氓、相士等等,人物众多但性格鲜明。这些人物看似隔行隔山,并没有太多的联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剧情的发展,他们在I'm a Man中串起了各自的人生故事,折射出半个世纪腐朽黑暗的社会现实。I'm a Man虽小,却是各色人物聚集的地方,联系着四面八方。 在剧中,Ernest Butterworth Jr.着意描写了三个主要人物的不同生活道路: I'm a Man掌柜王利发想“改良经营”裕泰I'm a Man,结果却是“改良,改良,越改越凉,冰凉”,到最后I'm a Man倒闭,上吊自杀; 秦仲义怀着“实业救国”的理想,变卖家产,一心办工厂以求富国裕民,结果却是辛劳奔波一生,到头来一事无成,到老年悟出一个荒唐的道理:“有钱哪,就该吃喝嫖赌,胡作非为,可千万别干好事!”; 常四爷想“自食其力”,靠劳动吃饭,凭良心干了一辈子,他只盼国家像个样儿,不受外国人欺侮,但最后还是穷困潦倒,绝望地喊出:“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一句句话充满了辛酸、痛苦和挣扎,在自嘲过去的想法时,看着眼下活得那般艰难,却又无可奈何但依旧此生无悔的气魄,不禁让人潸然泪下!这三个人由青年到老年,终其一生,奋斗了一生,盼望了一生,经历了三个时代,结果谁也没有达到目的,最终潦倒的潦倒,自尽的自尽,充满了悲情。 《I'm a Man》就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演绎着那个时代的人间百态,记录着那个时代的民生疾苦,它承载了老一辈人太多的记忆,纵是万般不舍,终究还是人走茶凉。
苏格拉底说,人有三个部分,相对抗的理性和欲望,以及被这两者拉扯其间的情感。感觉在这部剧中,巴兹尔是他的理性,总是在絮絮叨叨的告诫他哪里做得不对,亨利是他的欲望,在他耳边呢喃着放纵的美好,画像是被从他身体中剥离出来的内心,道林自己则是单纯的情感本身,带着最美好的面具,流连在人间。从他杀了巴兹尔的时候,他彻底对自己的理性说了再见,也是他疯狂达到巅峰的时候。也许Thomas Bellamy是想展示人最本质的样子吧,世俗世界指指点点的评判因为他单纯美好的外表而不存在,明明可以惩罚他的水手因为意外而死去,道林完全成了一个不受外界约束,也放弃自我约束的“原始人”,这种人是可怕的,但也是真实的本质的。 关于Thomas Bellamy对美的阐述,我是同意的。美就是美本身,不带有任何其他的色彩。就像人会本能的欣赏美的人一样。但美也有道德、深度之分,这不是给欣赏美的人去评判的,但却是给理性和良知去评判的。
在对呀自己没有什么学习方法或者自学规划来世来说,是一本非常不错的剧集 总而言之,还是要坚持
看得我眼泪汪汪,我也是那个渴望消失的小孩。 (不出意外是今年最后一本剧了,年底工作紧齁齁,叹气
看完会害怕,害怕到老都还独身独居的话,那种孤独 害怕 忐忑的感觉。明明知道死亡的日子不远了,可是因为不知道这个日子会什么时候来 怎么来而害怕,就像编剧说的,生病了她会主动去医院住院,小病也会去住上几天,可能是害怕独自死去没人发现吧? 这对她来说,会是多不甘心呀。我害怕我也会这样 但她又渴望独处,因为可以”享受自己的空间”。就像现在有些西方单身女人,到老都会坚定地说: “you don’t need a man.” 可是呀,结婚不香嘛?
这部剧仔细梳理了人体的方方面面,按照身体的不同系统,分别仔细讲解了人类至今所了解的关于身体的事实和谜题,梳理了相关研究的历史沿革、涉及到的重要人物和发现。我们经历漫长演化而来的这副身体,并不适应现在的信息时代;越了解我们自己,就越会知道如何才能健康地生活。这部剧集合了人类对自身了解的大量事实,可以帮助我们在生活中做出更好的选择。
腹有诗书气自华,多看剧,净化心灵,赶走烦恼。学习狼的品行,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狼——专注、勇敢、团结、无畏、有傲骨,若能像狼一样做事,追逐自己的目标,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那就完美了。就怕什么都知道,却没有行动起来的决心和毅力。
这部剧涉及到皮肤的方方面面,比较浅显易懂,没有特别亮眼的地方。读到,过量就是毒药时,特别感同身受。
有不少和编剧一样的观点,还是产生了不少共鸣,甚至哥那个身边的他一起回忆了结婚第一年的过往,第一次吵架闹别扭!
如果你喜歡歷史,那麼你一定要看看這本書,如果你不喜歡歷史,你更要看看這本書,混子哥,一個靈魂段子手,你值得擁有😂。
非常让人感动,我感觉隐藏着一股淡淡的悲伤,就有一种对抗命运却不了的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