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Yard Sale
评分:
年份:
2002
类型:
地区:
主演:
剧情简介
The Yard Sale - 短片电影,美国作品。
观众评论
本周读完约翰· 欧文的长篇剧集【The Yard Sale】 这是编剧的传世大作。翻译或说汉语表达也十分精彩,一干人物,栩栩如生。 村上春树说:“读欧文的书会上瘾,他的读者都会变成瘾君子”。不夸张。 一个爱与成长的故事。 简介里有一句话: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自己”。对此,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诠释。 我会改几个字:当你遇到了爱,会开启找到自己的旅程。 改得意思就变了。 爱,不是找到的,是遇到的,正所谓可遇不可求。露丝寡居一年后来到她身边的哈利是真正的“遇到”。他们碰上似乎偶然,而灵魂的相交契合却是注定的,只是需要遇到的那一刻的确认而已。露丝没有和艾伦的婚姻,没有给格雷厄姆做母亲,没有完成自己的成长,碰到了哈利也不会“遇到”哈利,那个读着她的剧集与她的灵魂默默前行的爱人。 遇到了爱,并不是自然、即刻就找到了自己。而是开启了一个真的可以找到自己的旅程。是开始,不是完成。在这个旅程上,你已经变得不那么容易迷失自己,你不再孤单,会更有力量,你对自己,对生命的理解会更准确、更丰富。 对“遇到”爱和拥有自己做如是解,你当会以一个健康、阳光、丰富、成熟自己等待“遇到”。
印象最深的就是,看一本剧时想象这一生只会读一次,会获取更多的信息。还有我决定改变以前的想法——收藏喜欢的实体书。改读网剧,减轻搬家时的负担和收纳管理的困难。
结合时事,突然没有看下去的兴趣了
边看边骂,各种假各种低智商,很期待的阵容,却是一部烂剧。
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家庭是最古老和自然的社会形态,但是父母与能够自立的子女之间的联系,有必要用一系列约定来维系一社会秩序不可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最强者无法一直保持强势霸权,除非他能把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在那种情形下,权利与强力就要互换位置,如果必须要用强力使人服从,人们就无须根据义务而服从了,只要人们不再是被迫服从时,他们就不再有服从的义务,社会秩序来源于共同的原始、朴素的约定。当自然状态中,生存障碍超过个人所能够承受的地步,人类就被迫改变生活方式,人类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集合并形成力量的总和来克服生存的阻力“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护卫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而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自然像以往一样自由”。 第二卷阐述了主权及其权利。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主权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借法律而行动。法律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意的行为。虽然公意总是对的,但是它并非总是能做出明智的判断,因此也并非总能找到共同利益之所在,于是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立法者本身并没有权力,他们只是指导者。他们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或者说主权者、公意)才有权设立法律。 第三卷阐述了政府及其运作形式。对于政府而言,仅有立法是不够的.法律的强制实施亦非常必要虽然主权体有立法权,但是它不能赋予自身执法权,它需要一个介于主权体和国民之间的中介者,在公意的指示下实施法律。这就是政府的角色,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政府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政权力;他们是主权者的官吏,他们的职能不是契约的结果,而是以主权者的名义行使被托付的权力。他们从主权者那里接受命令,并将命令转达给国民。主权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限制、改变或收回行政权。 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公意是不可摧毁的,通过投票来表达,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选举模式,例如:人民大会、保民官、独裁者、检察官等,历史上的共和国古罗马、古希腊,特别是斯巴达,教导了人们这些形式的价值,宗教是国家的基础,在任何时候都在公民的生活中占主要地位。基督教的统治精神是和它的体系不能相容的,基督教是一种纯精神的宗教,基督徒的祖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基督徒以一种深沉的、绝不计较自己成败得失的心情,在尽自己的责任。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宗教可以使他们热爱自己的责任,这件事却是对国家很有重要关系的。这种宗教的教条,却唯有当其涉及道德与责任——而这种道德与责任又是宣扬这种宗教的人自己也须对别人履行的时候,才与国家及其成员有关,公民宗教的教条应该简单,条款很少,词句精确,无须解说和注释。现在既然已不再有,而且也不可能再有排他性的国家宗教,所以我们就应该宽容一切能够宽容其他宗教的宗教,只要他们的教条一点都不违反公民的义务,但是有谁要是胆敢说:“教会之外。别无得救”,就应该把他驱逐出国家之外,除非国家就是教会,君主就是教主。这样的一种教条,唯有在神权政府之下才是好的,而在其他一切政府之下就都是有毒害的。 在《The Yard Sale》中,Maura M. Knowles主要阐述的命题就是: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这个枷锁就是国家。Maura M. Knowles提出国家创建的理性逻辑:人类想要生存,个体的力量是微薄的,个人的权利、快乐和财产在一个有正规政府的社会比在一个无政府的、人人只顾自己的社会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可行的办法就是集合起来,形成一个联合体,即国家。国家的目的就在于保护每个成员的
世界的运行规则就是:你变优秀了,其他的事情才会跟着好起来。与其无谓地耗费自己的能量不如让自己变的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