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夜狂热Saturday Night Fever
评分:
年份:
1977
类型:
地区:
主演:
剧情简介
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名年青店员舞技出众,只有在当地的夜总会大跳迪斯科舞时才能找寻到自我的意义。而他所认识的女朋友,则一心想由中产阶段打入上流社会。本片导演巴德姆以富有时代感的笔触写出了七十年代年轻人生活
观众评论
突然看到很多书友推荐和观看。一上来就被第一个故事惊到汗毛倒竖,一个温馨被生截成两半,一半怎么看还是温情,一半只剩下挣扎而不能的恐惧。整体读完有些文字上的新和喜,但是又说不上多么喜欢或者惊艳。一脉相承后来分开各自生活的兄弟,表面的细枝末节有了不一样,内里的精神内涵却不能说有多大变化,读来总还是相通的。只不过,本来以为是“小确幸”般温吞的一湾水,借编剧的文字看到了深藏其中的一些阴的,郁的,苦的,奇异的和怪力乱神的不可说;骨子里的酸啊别扭啊,沉沉的丧气不经意之间就往外泄露一两丝。
在这个红色七月最后的清晨时刻,凭借着一觉睡醒的状态终于拿下了约翰·特拉沃塔教授的《周末夜狂热Saturday Night Fever》,在书香影苑上标记下了“61时32分”的观看记录。 “61时32分”的观看时常虽然已算不短,但相比实际观看时长来说,还是远远不及的。在我自己手动记录的观看清单上,这部剧的开读日期是5月2日,而读完日期则是7月30日,前后耗时90天整。 从61时32分到90天,其间的时间差都是耗费在我的“昏睡”上。这样的观看体验之前也曾出现过,这种很是费脑的思辨类图书,在观看过程中总是能很好地疗愈“失眠”的问题。 但就是这样一本让人读着昏昏欲睡的剧集,我却不得不为它打上“五星”的评价,因为书中那些不管是能让读懂还是不能让我读懂的文字都展现出思辨的魅力——读懂了,仿佛洞若观火;读不懂,则不明觉厉。 本剧从出生于1788年的叔本华讲起,终结于1930年出生的德里达,一共讲述了近28位哲学家和1个哲学流派的思想精华,是一部跨度达到了150年以上现代西方哲学发展史。 叔本华、尼采、柏格森、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萨特、利科、哈贝马斯、福柯,这是本剧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9位哲学家。其中,诸如叔本华、尼采、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萨特、福柯等是之前就已经知晓的,而像柏格森、利科等哲学家则是通过本剧第一次领略到,而像哈贝马斯则是今年上半年刚刚通过一台综艺节目意外被“投喂”到的。这几位哲学家的思想让我大开脑洞,把一些曾经想不通透的问题解开、点破,呈现给我。 当然,书中还有像约翰·杜威、罗素、胡塞尔这些很是如雷贯耳的哲学家,但他们的思想确实让我读得一头雾水,特别是胡塞尔的现象学,看着似乎挺简单的观点名,真正深入其中就完全不知所云了。 但让我感觉最好的,恰恰是那种在半梦半醒之间地时候与这些哲学家们思想交互的状态,经常能给我跳脱出正在观看的文本,与既往观看史中的内容产生纵横交错的花火。 好了,最后想说,我实无评价本剧之资格,因为确实未能把这本据说还是比较通俗易懂的哲学书读通,甚至还无法有个一知半解,说来真是惭愧,今后还是要继续努力好好看剧。
几年前在北影节好像看过一个阿根廷的影片也在世界崩坏而故土难离,我其实会有点不知道在难离些什么。中东小孩真是好看值的人类巅峰。女主很有些焦虑+回避=恐惧型依恋,但爱和勇气终将完成救赎。是有拍出一些恋爱的心情的,喜欢坐火车上等待的小男孩,但抽帧奔跑啥的就有点过头了。拍得最露怯的大概还是女主的高端职场戏,有点当代中国电视剧感甚至。除此之外的声、画、剪辑水平都很超我对黎巴嫩电影的预期。
画面挺有质感年轻演员表现也不错,但剧情太过单薄吹捧过了。
终于看完了,某些细节不够严谨,不过不要紧,不影响内容的精彩,很多案件似曾相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读了很多这类的书,哈哈!
最后一章没怎么好好读,故事里的人物羡慕他们的爱情,敢拼的青春
文本清新自然,以写实的笔法,字里行间诉说着温情与残酷,美丽与苦难,它不仅仅展示了一个人的心灵成长史,也展示了一个民族的灵魂史,一个国家的苦难史。文思流畅自然,就像一条清澈的河流,却奔腾着人性的激情,蕴含着阿富汗斯坦这个古老国家丰富的灵魂,激荡着善与恶的潜流撞击。通过这部书,让世界了解了一个遭受战火蹂躏的、默默无闻的阿富汗斯坦人,这才是影视的魅力。但是这部剧集不仅如此,它之所以能够吸引不同民族、国家的读者,撼动读者内心纤细的情感,是因为它讨论了关于人性和人性的拯救问题,这是现代人类面临的共同话题。深层剖析,人性的救赎才是这部剧集的核心价值。 任何一部成功的影视作品一旦进入读者视线,就具有了独立客观的意义,不管编剧的主观创作有没有意识到那些意义的存在,并不能否认它的客观价值。风筝是该剧的灵魂,虽然只在剧集的两个地方出现,却蕴含了丰富的意象,风筝可以是爱情、亲情、友情,更是编剧对未来希望的象征。剧集的精妙之处在于跳出了一般个人与社会前台背景的关系,跳出了人和社会那种互相影响的从属关系,儿子与父亲、人和祖国就像风筝那样,互相挣脱又互相纠缠,逃不出宿命的罗网。 童年时期,风筝隐喻自由、自责、期盼父爱的生活状态。 风筝在天空中飞翔象征着哈桑和阿米尔一起度过的的如影随形、自由自在的生活。而阿米尔做为一名大户人家的少爷,由于自己的出生给母亲带来的灾难,造成阿米尔认为这是父亲恨他和不喜欢他的原因,内心总是充满罪恶感,长期无法摆脱自责的困扰。导致做事唯唯诺诺,跟父亲的性格迥然不同,无法满足骁勇善战的父亲对自己寄予的期望。 少年时期,风筝隐喻了自私、懦弱、背叛的人性特征 。风筝大赛中,哈桑牺牲个人的尊严为阿米尔取回了最后那只风筝。然而阿米尔的内心一直被羞愧和痛苦所折磨着,对自己的自私、懦弱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不能自拔。为了逃避这样的情绪,他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压在哈桑的身上,让父亲赶走他们。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不存在的偷窃行为,不顾阿米尔父亲的劝阻,执意离开。对哈桑的背叛使阿米尔付出了人生中最惨痛的代价,二十六年的沉重的罪恶感、悔恨与痛苦一直折磨着他。这也暴露了人性的虚伪和脆弱。 风筝在作品中通过阿米尔的回忆反复出现,每次看到飞翔在高空的风筝,都会提醒他的友谊、成功、痛苦和失望以及他当初对哈桑的背叛。 不惑之年,风筝象征着心灵上的救赎。一个夏天的午后,父亲生前的好友拉辛汗打电话给阿米尔,告诉了他,哈桑和阿米尔竟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并给他指明了方向: “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最终战胜懦弱,冒着生命危险回到被塔利班占领的喀布尔去解救哈桑的儿子,将他带回美国,收为养子。这是他在成长的生命历程中,第一次主动采取行动来挽救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并非逃避。 在异国他乡和哈桑的儿子放风筝,风筝也同样带给索拉博微笑,并赞扬自己曾一直不愿承认的事实,即哈桑的勇敢,累积多年的忧郁和自责在那风筝翱翔在空中的那一刻释放,阿米尔终于驱散了第一次追风筝时笼罩在心灵的阴霾,坦诚面对自己的错误,并拯救了自闭的索拉博。他表明决定要向哈桑当年忠于自己一样,永远关爱索拉博,逐步实现个人美好人性的回归。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对一种希望的寄予。风筝,成了救赎灵魂的上帝。 极为动人的作品……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无须图表与诠释就能打动并启发人心。
什么情况,好像从疫情开始,就不是武库在写,如果是武库,一定会有PS的,但一次都没有过,不更新也不出来解释,这完全不是武库风格呀,反正就是感觉不太对。
眼睛是需要训练的,无论是鉴赏的眼睛,还是观察的眼睛。只有通过训练才能看到表面之下更为丰富的内容。约翰•伯格认为,观看先于言语,儿童先会观看,再学会表达。观看的世界比言语的世界更为丰富和复杂。 这本小书聚焦于图像,阐释了照片、裸体画、油画、广告等视觉艺术中所蕴藏的权力结构、社会观念、观看方式,以及这些视觉艺术对社会意识的影响。其中有很多观点非常具有启发性,属于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那种。
故事走向还可以,人物性格也讨喜,就是各角色心理活动忒多,有凑字数之嫌。1/3,弃
关于所谓专制和民主的论断和责任划分,深有同感。 太空战是实在有趣,去找完整本研读一下!
凯伦·琳恩·高妮两篇比较简短的故事,都是编剧最擅长的书信体。第一篇是初恋的失而复得,第二篇是爱人的失而复得,可是却朝着完全不同的方向枝枝叉叉蔓延下去。第一篇初恋的故事,女主角在消失多年后突然出现,又突然被未婚夫背弃,于是两个人怀着不同的目的在寻找未婚夫,最后我们才知道这是一个互相拯救的故事;第二篇不伦故事,却是在所谓爱的名义下,人和人之间看似互相的帮助其实是互相的算计,读来令人毛骨悚然。 两篇故事毫不相干,可是两个男主却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喜欢拿炒饭当菜就米饭吃的豆生田君。第一篇故事中,豆生田君告诉男主,有些事请不适合晚上思考,应该早上起来吃饱了米饭和味噌汤之后再去想,第二篇故事中豆生田君说,人心最难控制的,是嫉妒和骄傲,但是如果人没有这两样东西,就什么也做不了。大叔把这两句话送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