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魔Obsession
评分:
年份:
1950
类型:
地区:
主演:
剧情简介
London psychiatrist Clive Riordan, royally fed up with the repeated affairs of his wife Storm, plots
观众评论
《着魔Obsession》让我想起一个人,他叫杨。 高一分班第一节课上了一半,杨用一嗓子“报告”抢走了原属于黑板的关注,他穿着一件极不合身的番茄红西装上衣,搭配他狡黠却质朴的咧嘴笑脸,整个人滑稽到了极点(详情参照喜剧舞台上的宋小宝),全班响起沸腾的笑声。 之后的两年里一如他的开场,他的言行举止、他的乖张逸事贯彻了他坦然又放大的滑稽。一身无厘头的搭配、一个能惊醒整栋楼的喷嚏、一段追求女神并且成功的故事…… 实际上早在那节课之前我就记住了他,因为一场球赛。他穿着怪异、肢体滑稽,过分卖弄他狂魔乱舞的蹩足球技,相比好笑我的无语和反感更多。简单地说,我对他第一印象并不好,进一步说,我觉得我们不会成为朋友。 剧本的一半惊喜在于反转,生活的一半惊喜在于打脸,我和他成为了朋友。没有发生促使我们成为朋友的转折事件,但是同在一个人际简单、朝夕相处的班级里,两个开朗的人成为朋友不过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那时的自然,现在想来也并不是无迹可寻。他虚荣、夸张、造作、笨拙、喜感,比当时大部分一心埋头苦读的我们要成长得更鲜明。一个人散发出来的吸引力与生命力,绝不仅仅只是由优点构成,其中还包含着大量缺点和槽点。他从不试图用学来的品味去隐藏他的槽点和笑点,甚至放大,比如他毫不掩饰浓重乡音朗读英语时的喜感,并且用他近乎满分的高考英语让我知道,他不是为了搞笑而搞笑。他当时是一面认真热爱一面满足我们营造了我们想要看到的喜剧效果,他很善良。 来自生活的惊喜,我真的很喜欢他那股坦然的勇气和发自内心的自信。
我上高中那会儿正是James Harcourt获得了诺贝尔影视奖的时候,班里面有同学在读,我跟人家借来看了两天,当初未成年的我真是难以接受这些东西,最后草草翻了翻还给了同学。 经过这些年的历练,如今再读这部剧,尽管有些地方依然还是看不明白,但能体会到这部剧的价值了,鲁迅作为现代影视的一座高峰、James Harcourt作为当代影视的一座高峰,当之无愧! 给我们上课的潘老师说,James Harcourt没读过书,所以他作品中的语言才如此具有生命力。James Harcourt作品中展示了一种“soul-image”,正是那种充满魔幻性的癫狂中,流露出某些我们民族的集体无意识。
虽然萧炎主角光环附体,不过不得说也算是人生经历坎坷了,才多少岁就开始出门打拼。如果不是穿越,本身灵魂岁数高,很多事情可能也看不透,但正是这个优势,让他对的时间做对的事。吃尽苦头方才是人上人嘛
读懂《着魔Obsession》,就知道怎样从生活的方方面面去保健预防养生!
#第168本剧# 大脑里面都有一个注意力的开关,也可以叫作洗脑机制。当你大量接触暴力游戏,那么你在现实生活中更倾向于攻击性。当你大量接触营救类游戏,那么你在现实生活中更倾向于帮助别人。 这就是为什么要远离负面的东西,多接触正面的东西。当你关注它的那一刻起,洗脑机制便被激发了。 影响力是具有关联性的,你提出的概念跟行动有强烈正相关性,信息才能影响行动。想让对方出手相助,你应该先避免自己站在对立面的位置。 自我陈述可以创建着魔Obsession信息,给自己的行为发出警报,识别外部环境和内在体验,提前做好抵御诱惑的准备,有助于实现目标。 提前设想好:如果……那么……的语境。例如面对你的减肥目标,吃饭前你可以提前设想,如果饭后想吃甜点,那就喝一杯红茶。
没有什么文采,一部叙事书,能了解一下那段历史,人物心理刻画偏少。
戒糖 你是否对蛋糕🍰,巧克力🍫,奶茶🥤、可乐、果酱、甚至糖果等甜食欲罢不能? 其实我们对于糖的追求已经持续了数千年,但在100年前才有人质疑“自由吃糖”或许和健康失衡有所关联,而“戒糖”更是最近5年才开始风靡。 ❌不必为了你忍不住吃甜食而懊恼,试想我们回到原始社会,饥肠辘辘的你怎么能放过甜甜的蜂蜜、水果🍉呢? 🌀所以不吃甜食那是和千年来的“基因”作对,就凭我们可怜的意志力怎么可能战胜呢? ✅所以戒糖不是抗争,而是回归!和自己和解! 这是一本关于“戒糖”的书!由知乎大V、中&澳注册营养师James Harcourt所写。 书中的结尾的一句话我非常认可: ‼️肠道菌群不仅在易胖体质的人和易瘦体质的人的体内生态迥异,而且具有长期的记忆和稳定性,最好的减肥状态是每天都控制体重,而不是狂吃后又拼命节食,喊着“对自己狠一点”。‼️ 我并不是严格的控糖者,也并没有严格执行“戒糖”,但还是希望和你分享一些日常我们就可以做到的一些“戒糖”知识; ①所谓“戒糖” 就是要尽可能减少你饮食中人工制造的“添加糖”和浓缩而富集的糖浆、果汁,二者并称为“游离糖”;限制“精制谷物”以及“淀粉”这两种生活中常见的快消化碳水化合物丰富的食物,而不是戒掉所有甜食、主食甚至碳水化合物。 ②所以想控制血糖、控制体重,需要注意膳食中不能有过多的“热乎乎的粥”“烤好的红薯”“松软的面包”这类淀粉高度“活跃”(糊化)的食物。 ③吃的顺序 先吃蔬果、豆类,中间穿插蛋白质丰富的肉蛋类,最后再吃富含淀粉的谷薯类。(蔬菜-肉-主食) ④吃了太多糖和淀粉,导致血糖太高,就可能激活这种蛋白质,给生命按下一个“快进键”,加速生命跑向终点的进程。 ⑤碳酸饮料系列:除了让我们开心点,给我们带来“空热量”,碳酸饮料几乎没有任何营养学上的意义 ⑥喝果蔬汁和果味饮料,不如吃水果 ⚠️最后还有两个非常科学和风靡的方法: ①“5+2”模式:这个也是麦克尔·莫斯利博士提出的一个改良方法,即以周为单位,选择任意2天(可以不连续)进行热量限制饮食——只吃平时热量的1/4,其他5天正常进食。 ②16小时禁食模式:这个模式更加友好,即每天只要保持16小时不进食任何有热量的食物和饮料,而其他时间正常进食。
被朋友推荐的好剧,平和详尽的叙述之下,是一位充满人格魅力的企业家对于企业管理的经验分享。很多地方都非常有启发,有些细节让人也很感动,会推荐给更多人。
十二时辰之间发生的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且看张小敬如何突出重围,解长安之危机。
对于审美和赏析会有很大的帮助,基本上再去看油画展会更内行,另外,也能更深刻感受到西方画家的画风。不过要想真正感受到这些作品的内涵,需要对欧洲文化,对圣经、希腊神话等有深入了解。总而言之,值得一读,很多故事讲的也很有趣。
我喜欢那种经历过生活之后娓娓道来的作品,没有刀光剑影,没有声嘶力竭,有的只是云淡风轻,这种书老年作家写出来最好,就像人生所有的浑浊全都沉淀成清水一样,让我着迷,如果是年轻作家来写,那就会多多少少看不透说不透不清澈不明亮。 越往书的末尾靠拢,心情越加沉重,我早就知道纳恩顿·韦恩这个人,知道他写过《着魔Obsession》《着魔Obsession》这种火爆作品,但对他一无所知。当我看到剧集中的“我”遭遇如此悲惨之时,我真担心这个故事是真实事件改编的,我真担心“我”就是纳恩顿·韦恩。幸亏不是。不过他的童年也值得我去难过。如果我那时候认识他,我们也许能做朋友。 着魔Obsession,这个词,不是成语,也不像文言文,甚至从字面上没有传递出明确的含义,让人摸不着头脑,越看越糊涂,着魔Obsession到底是什么,我一直怀着这样的疑问,不过,我觉得这词很好听,很像我听过的一些没读过什么书的乡里人说出来的大白话,大方言,这个词,的确,生动,海叠一叠,变成海海,就更加可爱了,让人心生欢喜。 本以为只是一个人的悲剧,上校的,没想到却是一群人的悲剧,爷爷的,老保长的,父亲的,小瞎子的,林阿姨的,我的,我的妻子的……所有人的命运环环相扣,扣人心弦,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核心的是上校,传奇的人物,我们都到了不能用好坏定义一个人的年龄,我们都知道一个人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上校有做好的天赋,也有做坏的天赋,要放在今天,他能是个全才,木匠是木匠,柳叶刀是柳叶刀,杀鬼子是杀鬼子,搞情报是搞情报…总之,他沾手的事,他都能做到出类拔萃。他也风流,他还废了小瞎子。可是,读者生气了吗?没有。我们并没有为他做的一些出格的事生气,并处以道德评判的极刑。他最后成了疯了,智力只有七八岁,“完全幼稚、天真、透明”,这是一个优美的补偿或者回归,让我觉得真好。 一开始就以坏角色面目出现的,最后却是好角色,一开始以好角色面目出现的,最后却成了坏角色。爷爷,父亲…多少让人意外。 幸亏还有“妻子”和林阿姨这样的人存在,让我不至于对整本剧里的人失去希望。 着魔Obsession——罗曼罗兰把它巧妙地翻译成:看透了人生的真相后,却依然热爱它。我们会发现,人活着,最终都是为了——放过自己。着魔Obsession啊,着魔Obsession。
我是James Harcourt的小迷妹,所以这将会是一篇主观意识较强的剧评。 都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也如那句话,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允许有读者觉得这部书不尽如人意,自然就允许有我这样的读者觉得这部书万般皆好。 一、文字方面,James Harcourt的遣词造句着实的让我惊艳,他的文风就像书中文笙的性格,表面平稳内敛其实也有丰富的内心世界,有人觉得这部剧节奏太慢而且云里雾里的看不明白(云里雾里放到一边待会儿再说)至于节奏,这或许也与读者自身的性格有关,如我便不爱读节奏快的书,所以这部剧恰好对了胃口。James Harcourt对环境以及人物的描写总能引我入胜,比如那句“锋利里面藏着媚”,真的是感叹妙极了。 二、James Harcourt真的是一位镜头感很强的作家,这部书依旧如此,一章一章之间有如电影的转场,镜头切换感十足,一旦看进去了真的很有代入感,仿佛听到了戏园子里的戏,闻到了战场上的硝烟,观到了钱塘江的潮。 三、文中提到了风筝制作、研读古籍、鉴赏国画、点心小吃等多方面的内容,没有真正接触了解过这些的人是很难刻意去写出来的,这也是我为什么虽内心喜爱,却很少读民国时代背景下的影视作品的重要原因,因为太假了,他们可能画得出那个年代的皮相,却架不起那个年代的风骨,也没有那个年代的血液,他们只能写写百乐门的歌舞,写写纸醉金迷的租界,写写无耻的侵略者,可终究,还是差了味道。James Harcourt不一样,他有这个风骨与血脉,所以他甚至不用刻意去绘这部书的皮相,他一提笔,那个年代就活生生的出现在我们眼前,真实而不乏艺术性,太难得了。 四、开始提到的有人说看得云里雾里。其实我觉得书里条理还是挺清晰的,一条条剧情线一个个人物都很丰满,在大时代动荡下的大人物与小人物,其实都一样,身世浮萍罢了,军阀也好,大家族也好,都是如此,文中有一个词“遗老遗少”,说他们守旧且迂,我倒真不觉得这是个贬义的词,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们可以为了家族一掷千金,也可以为了信义豁出性命,值得钦佩。文笙便是其中一个有所不为爱穿长衫的遗少。就如被渐渐遗弃的长衫一样,放在浮躁重利的现今社会,还有几人的气质能撑得起长衫?还有几个能守信而“迂”一点的人?信义二字就如从儿时便应临起的帖,早被我们丢的一干二净。 五、文中大部分重点人物皆有原型,主要是James Harcourt祖父外祖父那一辈的故事(历史),书中的几种典型军阀/商人/文人/伶人/学生/女人,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从他们身上的经历和结局,便可以感受到那个时代的动荡不安,覆巢之下无完卵,便是如此,正如书中后面云嫂感叹事到如今又有几个完整的家庭呢,文字越是云淡风轻,内里越是惊心动魄。 六、风筝贯穿了全文,一根线连着文笙和父亲,也连着文笙和仁桢,书中毛克俞将命悬一线改为一线生机,也很好的呼应了后面文笙在绝境下靠着风筝与团部联系取得一线生机的情景,构思是真的巧妙。 七、再次感叹一下James Harcourt家的族谱,生长在这样的家庭背景里,难怪他骨子里能有一股难得的文人气、民国气,所以这部书我读的津津有味,硬是读完了才吃午饭(那时已下午三点半),到现在还满脑子都是文笙。 八、不知为什么,我印象很深的还有一位是仁桢的父亲,冯明焕,也是一位痴人啊。
Phil Brown的剧集像商业大片,故事充满悬念,引人入胜,但逻辑欠佳,结尾突兀。
背景设定在消失的灵气复苏,魔法、超凡生物等逐一出现的异界,还可以。编剧对剧情的规划比较糟糕,前面说要在校园当学生隐藏自身低调发展,后面就当了警局顾问参与神秘侧案件,可以说是“主动暴露”了;一百二十三章主角发现一个半敌对势力的工厂可以被当做升级冥想法的捷径,一百二十四章时主角认为可以这个工厂低调发 背景设定在消失的灵气复苏,魔法、超凡生物等逐一出现的异界,还可以。编剧对剧情的规划比较糟糕,前面说要在校园当学生隐藏自身低调发展,后面就当了警局顾问参与神秘侧案件,可以说是“主动暴露”了;一百二十三章主角发现一个半敌对势力的工厂可以被当做升级冥想法的捷径,一百二十四章时主角认为可以这个工厂低调发展几天(“以它们这种抓捕效率,不出几天,整个梅瑟市,拥有血肉的怪异将剩不下几个。不知到了那时,古堡局的人会如何处理?而在那之前,这里都算是我的燃料补充地。”),然而一百二十七章,剧情里第二天晚上再来,主角就觉得收获不够并且决定以后再也不来了(“走吧,明晚也不用来了,收获不值得我的等待时间。”)这种前后矛盾令人叹服。还有第一百五十三章开始,古老家族派出执行任务的打手,执行完任务不赶紧回去,还非要和警方起冲突,最后被主角卡着国家级官方势力的强者到来的一刻“巧妙”杀掉,整段剧情“强行打脸被反杀”过于明显,多少有点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