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培根书桌>都市言情>热血狂兵林烨邱映雪> 第七百八十四章 踏天七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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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四章 踏天七步 (2 / 3)

&;风行之?&;

血魔尊者皱眉盯着这魁梧汉子,忍不住出口道。

他没见过风族,此前只闻其名却未能见过其人,原本血魔尊者认为,所谓的人族传奇,人族的守护神,不过是吹出来的罢了,并没有什么稀奇,可今日一见却大大的出乎他的预料之外。

因为,他发现风无极行走之时,所踏出的步伐蕴含着极为可怕的道韵,脚下自生无尽道法,一步踏出天地似乎都踩在其脚下,带着无比威严的气势。

&;传闻风族燧人氏的最高神通之一踏天七步。失传已经近万年,自古以来,只有寥寥数人能够学会,没想到你风行之竟然也将这号称世间第一玄妙神通领悟贯通。不世传奇之名,果然名不虚传。&;血魔尊者微笑道。

踏天七步,并非轻身步伐,无法用于逃跑、赶路之用。而是一种杀人神通,杀伤力已经不是可怕二字能够形容,应该称之为骇人听闻,绝世无匹。

只是在颛顼大帝绝天地通,天地异变之后,这种步伐直到现世无人再能修成,没想到今日却在这个得见。

原本血魔尊者和风行之,一个是非魔非人的异种大魔,一个是正统人族战神,两者相遇不死不休,但今日见到风行之这般无敌神采,纵使是身为死对头的他。也不得不对风行之心生佩服之意。

这是强者之间的惺惺相惜。

高手寂寞,绝巅孤寒,真正的强者注定没有朋友不多,所以越是强者。越是容易对同时高手的人产生相惜之情,纵使对方是自己的死敌。

&;血魔老怪,你也很不错,我没记错的话,十年前你应该还刚刚晋级劫变,十年之后,你竟然已经突破劫变阳神境界,你这得杀了我人族多少同胞啊!&;

风性质虽然没有见过血魔尊者。但对于此魔的讯息同样也了解不少,十年从劫变境界第一变晋级到劫变第二变,如此修炼速度,即便是风行之也望尘莫及。

血色献祭必须以血来祭炼自身。以此来提升修为,不管是人血,还是魔血都可以提升其修为,也就是说,血魔老祖杀的人和魔越多,他的修为就越强,能在十年的时间里提升如此迅速,这魔头杀过的人和魔绝对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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